網絡安全監測裝置功能:
部署電力監控系統的安全Ⅰ區、Ⅱ區部署網絡安全監測裝置,采集涉網業務的主機設備,包括監控服務器、保護故障錄波、電量采集裝置、網絡設備及安全設備,實現對網絡安全時間的本監視和管理。
設備參數:
1) 1U整層機箱,整機無旋轉部件;
2) CPU 4核 1.8GHz,8GB 內存;
3) 256GB硬盤容量;
4) 8個自適應網口,1 個B 碼對時接口;
5) 雙路交直流電源獨立供電;
6) 采集信息吞吐量≥600 條/s;
7) 支持監測對象數量≥200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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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4日,內蒙古杭錦旗能源局發布《關于杭錦旗2023年分散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優選工作有關事宜的公告》。
杭錦旗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規模為7萬千瓦,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為0.5萬千瓦。
要求申報企業嚴禁擅自變更、倒買倒賣項目,一經發現廢止其建設規模,企業列入失信名單,3年內不得參與全市可再生能源項目申報。對于已取得建設規模且一直未建導致項目作廢的企業,不得參與此次項目申報。
原文見下:
關于杭錦旗2023年分散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優選工作有關事宜的公告
根據《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<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(2021-2023年)的通知>》(內能新能字〔2021〕338號)、《內蒙古自治區關于2022年全區分散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滾動調整的通知》(內能新能字〔2022〕448號)、《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快自治區分散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建設有關事宜的通知》(內能新能字〔2022〕1149號)和《鄂爾多斯市能源局關于杭錦旗2023年度分散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分配方案的通知》(鄂能局發〔2023〕39號)有關文件要求,結合杭錦旗工作實際,杭錦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組織杭錦旗2023年分散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主體優選工作,歡迎企業前來申報。
一、基本情況
(一)優選方:杭錦旗能源局
(二)優選監督方:派駐杭錦旗能源局紀檢組
(三)優選服務單位:第三方咨詢機構
(四)優選內容:杭錦旗2023年分散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
按照《鄂爾多斯市能源局關于杭錦旗2023年度分散式風電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分配方案的通知》,杭錦旗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規模為7萬千瓦,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為0.5萬千瓦。
二、優選流程
優選流程為:發布優選公告→企業申領優選文件→企業遞交申報材料→優選服務單位進行優選評審→公示優選結果。各步驟依次為:
(一)發布優選公告
杭錦旗人民政府網站(網址:.cn/)發布優選公告。
(二)企業申領優選文件
申領要求:申領優選文件應提供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、申報企業信息表。
申領時間:2023年3月24日~3月31日。
申領地點:杭錦旗能源局電力股(聯系人:王飛 聯系電話:15374944412,微信同號)。
(三)遞交申報材料
申報企業應按照優選文件要求編制項目的申報文件,并按照遞交要求,在指定時間范圍內和指定地點遞交申報材料。
(四)優選評審
優選服務單位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和詳細評審,對通過符合性審查的項目根據項目分項評分之和得出綜合得分,按照項目綜合得分高低依次進行排序。
(五)公示優選結果
根據項目申報材料完成優選后,將入選項目名單在杭錦旗政府網站公示,公示期3天。
三、申報企業有關要求
1.項目申報企業應具備開發投資實力和相關技術能力,且信用信譽良好。
2.嚴禁擅自變更、倒買倒賣項目,一經發現廢止其建設規模,企業列入失信名單,3年內不得參與全市可再生能源項目申報。
3.對于已取得建設規模且一直未建導致項目作廢的企業,不得參與此次項目申報。
4.對于已取得建設規模但未按自治區政策要求如期開工建設的,不得參與此次項目申報。
5.企業應承諾嚴格按照有關工程技術指標實施項目建設、保證安全質量,做好項目驗收和運行工作。
6.項目申報成功的企業應承擔優選服務費用。
7.申報企業承諾在公布優選結果后10個工作日內按照20萬元/兆瓦繳納建設期履約保證金。項目按期核準(備案)后,退還50%履約保證金,項目竣工驗收后退還剩余履約保證金。
8.申報企業承諾在杭錦旗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主體。
四、時間及地點安排
企業遞交申報材料的時間:2023年4月1日8:30~2023年4月1日17:30
企業遞交申報材料地點:杭錦旗能源局電力股(聯系人:王飛 聯系電話:15374944412,微信同號)
我局本著“嚴格規范、公平公正、公開透明”的原則,委托并監督優選服務單位對各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統一優選,將優選結果于2023年4月7日前上報鄂爾多斯市能源局。
杭錦旗能源局
2023年3月24日
聯系人:候經理
手機:18963614580